“这是你们双方的调解意见,确认无误后请回复。”11月29日,开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陈瑶法官通过微信群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韩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保险公司、张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已经确定了开庭审理时间,但由于疫情原因,原、被告均无法到庭,承办法官陈瑶所居住单元也处于封控,正在居家健康监测,无法进行线下开庭。
一边是严峻的疫情形势和严格的居家隔离措施,一边是当事人对案件化解的迫切需求。承办法官经过考虑后,决定利用微信进行线上开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书记员随即建立了由法官、书记员、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参加的微信群。庭审活动则按正常程序,原、被告双方在微信群中充分发表意见、进行举证质证等。确认案件相关事实无误后,承办法官运用耐心细致地做双方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付款期限达成了一致意见,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在新冠疫情严峻,原、被告分别在三个不同省份的情况下,……为了节省各方时间,承办人陈瑶和书记员耐心地多次跟原被告做调解工作,争取双方进行调解,……真正提现了司法为民的精神!”。该案顺利化解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均为法官倾情调解点赞!
(胡继锋 顾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