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竹县人民法院周家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以最大限度便民利民为原则,巡回审理原告罗某某与被告孙某某离婚纠纷一案。
原告罗某某与被告孙某某经人介绍后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现均已外成家立业。近年来,原、被告夫妻感情不和,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且从2012年4月起便分居生活至今,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原告遂诉至本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孙某某因患脑梗行动不便。为查清本案基本事实和充分了解被告孙某某的真实意愿,本着便于群众的原则,承办法官决定到被告孙某某住处巡回审判本案。在巡回审判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充分听取了原、被告的意见。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及释法析理下,原、被告就离婚事宜自愿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
(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