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侯骏带领执行局十余名干警,赶赴宣汉县南坝镇学坝街,强制腾退房屋1套、和解执行土地侵权纠纷案件1件,收到群众的连声点赞。
申请执行人冯某某与被执行人苏某某、向某某夫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依法解除,被执行人苏某某、向某某应返还申请执行人冯某某购房款15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但被执行人一直未主动履行。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查明被执行人苏某某、向某某名下有一套位于宣汉县南坝镇学坝街的房屋,遂立即将该房屋纳入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并最终由案外人李某某购得。该房屋被拍卖后,被执行人苏某某、向某某仍然拒不搬离。为依法及时保护申请执行人及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我院执行局立即对二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腾退措施,将该房屋成功交付给购房人李某某。
申请执行人符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系南坝镇观河村村民,双方因相邻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产生矛盾诉至我院,我院依法判令李某停止对符某承包经营土地的侵害,李某申请再审被驳回。后李某仍在该块土地上耕种,符某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同村邻居,被执行人李某年近七十且患有痴呆症,承办法官始终贯彻温情执法理念,多次顶着烈日找到被执行人及其子女进行释法明理,并与村社干部一道从睦邻友好的角度给申请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李某终于意识到自身的错误,表示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申请执行人符某对法院干警耐心细致的工作连连点赞,并在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同意了被执行人租赁该块土地的请求。至此,困扰双方当事人及当地党委政府三年的土地侵权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宣汉法院始终秉承“强制性+温度性”的办案理念,不断创新执法手段,既出重拳打击敢于挑战法律底线的“老赖”,又用真心耐心感化能够互相理解的执行各方,做到刚柔并济、张弛有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黄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