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开江县法院回龙法庭以“家门口”法庭方式,上门化解一起涉残疾人离婚纠纷,并促成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经济帮助费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2003年,1982年出生的女子孙某丽在外务工与时,与1977年出生的男子朱某俊相识,同为开江县的二人,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2005年5月4日,二人生育一子朱某乐,并领证结婚。2021年12月1日,朱某俊被诊断为脑梗,妻子孙某丽陪同治疗后,为了家庭和儿子外出打工。
“他怀疑我在外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多次打电话辱骂我。”外出打工不久的孙某丽回到了开江县,向法院提起与丈夫离婚的诉讼请求时称,我和他婚后性格一直不合,时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他还有家庭暴力,现在怀疑我,这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
2022年8月,朱某俊被诊断为小脑梗死、糖尿病等疾病。这或许更加坚定了孙某丽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其诉请的决心。
承办法官通过对双方的工作,了解到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便将工作重心放在了他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上。
由于朱某俊生病期间花费较大,将原本就不多的积蓄基本用完。承办法官通过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孙某丽和朱某俊同意,婚生子朱某乐随父朱某俊生活,其生活费、教育费由孙某丽负担。
二人在朱某俊家中签下了相关法律文书。
(胡继锋 陈晓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