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年前,也是在一个早冬季节,故事从一份《拆房补偿协议》开始。
2001年,向某与其伙伴李某为修建房屋挂靠某公司与原达县南外镇某村部分村民签订了旧房拆迁安置协议。作为村民之一的张某,与向某等人达成协议约定“向某等人应给付张某面积不得少于25平方米的门市一间,门市由张某在1、2号门市中选择。”
时至2003年,新房已经建成,但张某迟迟未等到向某等人交付门市,于是一纸诉状告上法院,原达县法院作出判决,向某将位于原达县南外镇某工程处1号门市交付给张某,可谁曾想,一晃11年过去了,因向某拒不交付门市,张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案涉1号门市原实际面积为52平米,涉及门市改造、面积划定、权属认定等诸多问题,加之张某与向某之间矛盾深深,不愿达成和解,该执行案件迟迟未有进展,直至2018年张某去世,1号门市仍未成功交付。
2022年,张某妻子杨某一份诉尽多年恩怨的恢复执行申请书深深的触动了执行局刘法官的心,刘法官下决心一定要将这个二十余年的“硬骨头”啃下来。
于是,通过多次赴1号门市实地调查,走访周围群众,了解事情原委,刘法官终于了解到张某与向某原有远亲关系,现申请人杨某与向某妻子实有妯娌关系,刘法官当即决定以亲情为突破口,避开矛盾深化的向某,改对向某妻子释法明理,做调解工作的同时,强调限高、失信等拒执后果。
最终成功促使两妯娌达成和解,向某妻子也说服向某放下心结,遵守法律,积极履行法院判决义务。
多年心结一朝结,执行法官暖冬行。二十一年后,也是在这么一个早冬季节,夕阳下,在刘法官的主持下,申请人杨某(张某妻子)与向某妻子两妯娌握手言和,顺利交付1号门市,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李津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