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拘留所始终坚持“矛盾不出所、平安不出事、教育不缺位”的工作思路,立足岗位,奋勇争先,全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近日,宣汉县拘留所矛盾化解再添战果,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被拘留人庞某某、吴某某二人均为万源市旧院镇人,且两家是邻居,因为双方存在邻里纠纷已久,近日,两家又因为庞某某家羊吃了吴某某家庄稼的事情矛盾进一步激化,导致双方发生互殴行为。最后庞某某和吴某某二人因殴打他人被万源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二人入所后,情绪激动,处处针锋相对、互不相让。针对二人的实际情况,拘留所立即启动矛盾化解机制,副所长覃朗和管教民警多次对她们开展谈心谈话、心理疏导工作,并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讲解“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帮助计算被拘留后的“成本”帐。通过情、理、法分析讲解,为她们分析利弊,引导她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错误性。经过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双方逐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和违法性,后悔不已。趁热打铁,在拘留所矛盾化解室,双方进行了赔礼道歉,均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承诺出所后不再做违法的事情,并自愿签下了《调解协议书》。至此,一起殴打他人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此次矛盾化解的成果,体现了宣汉县拘留所管理教育和服务大局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职能优势,对被拘留人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细致。做到了随时掌握被拘留人员思想动态,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置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地减少了社会乱源和不安全隐患,维护了监管安全,真正实现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