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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法院:巡回审判“接地气” “法治乡村”聚正气

来源:宣汉县人民法院 作者:侯维平 李波 发布时间:2022-09-30 16: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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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宣汉法院刑事审判庭来到宣汉县石铁乡人民政府,巡回审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犯罪案件乡镇、村社干部和村民代表等30余人到场旁听庭审。

被告人庹某某于2018年左右得到2支火药枪,用于日常驱赶野物保护自家庄稼。2022年5月10日,被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查获。经鉴定,该两支火药枪枪管、传火孔贯通,且能实现发射功能,认定为枪支。

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近年来乡村地区涉枪犯罪问题较为突出,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且被告人庹某某年龄较大,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到其所在村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切实保障案件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庹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2支,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考虑到庹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且犯罪时系已满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现已年满七十五周岁),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对其适用缓刑。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庹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对涉案火药枪2支予以没收。被告人庹某某当庭认罪服判。

庭审结束后,案件承办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就涉枪爆犯罪的社会危害以及我国《刑法》对该类犯罪的具体规定向被告人及旁听群众进行了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他们纷纷表示,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既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又是非常好的法治教育途径,更为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希望法院能一如既往重视法治宣传和巡回审判工作,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法律法规,切实减少违法犯罪案事件的发生。

(侯维平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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