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大竹县公安局石河派出所迅速响应,紧跟上级决策部署,紧扣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题主线,严打击、重整治的同时,将人民群众无小事牢记于心,服务群众落实到每一处细节,不断提升为民服务和执法办案水平,以实际行动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力量。
9月28日上午,石河镇潘女士特意来到石河派出所向民警送来一面印有“破案神速解民忧,感谢人民好警察”的锦旗,以表达对石河派出所快速破案、挽回损失的感激之情。
据悉,2022年8月27日晚上十点,潘女士回到家中发生自家卧室房门被踹坏,房间内相关金银首饰被盗,随后立即报警。石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经过细致勘验、走访以及综合研判,案发三天后锁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并于30日晚将其成功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对其盗窃他人家中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民警根据嫌疑人的供述,成功追回群众损失,涉及金额两万余元。经后续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在2022年3月至8月期间,曽多次在达川区、清河镇、石河镇实施过盗窃行为。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2年9月24日凌晨,准备在大竹卸货的货车师傅罗先生发现车厢内鲫鱼的重量明显和装车时不同,怀疑被盗,后立即返回石河镇后报警。接警后,石河派出所民警根据罗先生的描述,通过对案发现场的勘验以及调取相关视频监控后,很快锁定一名犯罪嫌疑人,于25日上午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抓捕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唐某于24晚凌晨头戴头灯盗取罗先生停留在石河镇正通街岔路口货车车厢上的鲫鱼150余斤,所获金额用于日常开销。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唐某对盗窃罗先生货车内鲫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同时交代出其在今年8月至9月期间其他的盗窃行为。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兰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