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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检察院召开三月中心组学习会

来源:达川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唐伟芸 发布时间:2020-04-03 14:38:17

3月30日,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召开达川区检察院三月中心组学习会,该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吕恩坤主持会议,党组成员、专委、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检委会专职委员王瑶婷传达学习了《关于转发<关于重罪检察部门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市检察院)、《发挥涉疫情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指导作用》(《检察日报》);检委会专职委员罗荣华传达学习了《高检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张军要求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行检察职能助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高检内网);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黎山川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抓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达川反馈党的建设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敏传达学习了《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达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转发2019年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调查情况的通知>的通知》(达川政法〔2020〕25号);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君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20〕10号)、《四川省检察院采取10条措施加强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的量刑建议监督管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通知》(市检察院)。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君指出,3月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习的文件范围广、内容全、效果好。这是一次重要的、高效的集中学习机会,让干警了解了、掌握了上级机关新思想、新政策、新精神,也是一次自我提升、自我完善的契机。中心组成员张君及列席人员李立冬、潘立也结合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了深刻发言。

吕恩坤针对中心组学习内容指出,重大敏感案件要及时上报,尤其是重大涉舆情案件,半小时内口头汇报,2个小时内书面汇报;基层党建工作要抓牢。领导班子可采取微党课等多样化的形式抓好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要开展好认罪认罚工作,务必达到“两高一低”的数据要求。

吕恩坤针对中心组学习机制提出,要明确中心组成员组成,按照规定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要明确中心组学习内容。既要学习党的政策、方针,也要学习最新制度、文件精神等,要以提高干警思想站位、业务素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追踪落实效果。牵头负责中心组学习的部门,要在会后整理好相关中心组学习资料并规范存档,及时撰写信息简报。(唐伟芸)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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