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源法院审理了两起涉老案件,用司法温度守护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原告将老屋卖掉后将房款及毕生积蓄共29000元全部赠予给了三个子女,约定由三子女轮流赡养原告,在轮流赡养过程中,原告发病,急需手术,而三子女以家庭困难及其他理由相互推诿,拒不将原告送往医院救治,为此,年老体弱的原告多次向村社组织要求解决,经村社三次调解解决,均无果,无奈,原告在法律援助律师的援助下将三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所赠予29000元,并同时起诉要求三子女履行赡养及救治义务。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年逾八旬且因病行走不便,现居住的辖区位于白沙法庭所在地附近,并主动将案件的审理确定在白沙法庭就近开庭。
在法庭上,年逾八旬的原告几次声泪俱下,考虑原告急需手术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在审理结束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长达三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三个子女达成一致赡养协议,并表示调解结束后及时将原告送往医院救治,并共同承担赡养责任,三姊妹握手言和,最终赡养纠纷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撤销赠予合同案件以撤诉方式结案。
加强新时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任重道远,万源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切实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詹文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