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宣汉法院深入案发地——老君乡排马村巡回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人大代表、当地政府干部及村民代表共计20余人到场旁听,“零距离”感受生动、真实的禁毒法治公开课。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12月,被告人王某某在其位于老君乡排马村的老房子处捡到一枚罂粟果,因听闻罂粟根茎和白酒混合可以治疗腿疼、腰疼等疾病,便将罂粟果里面的种子全部撒播到自家的田地里,并施肥助长。今年5月,宣汉县公安局民警发现后,立即铲除其种植的640株罂粟。案发后,王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国家法律对毒品管理的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王某某在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综合被告人王某某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当庭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服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以本案为例,向旁听群众进行深度普法,讲解了毒品原植物的社会危害、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处罚,引导群众学会自我保护,自觉抵制毒品诱惑,共同创造无毒良好乡村环境。旁听村民纷纷表示将积极向亲友、邻里宣传,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此次巡回审判,让村民真切感受到毒品犯罪就在身边,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制裁,达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实现了警示与教育、打击与预防的双重目的。
活动中,法院干警还向村委会及群众发放禁毒、扫黑除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以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普法宣传手册200余份。
(侯维平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