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季,渠县气温屡屡登榜,实时温度屡创新高,但高温天气并没有阻挡执行干警的脚步。
谢某欠陈某饲料款37649元,法院判决后,谢某拒不履行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总对总网络及传统调查,暂未查到被执行人谢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向谢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多次传唤,谢某拒不到庭,拒不如实申报财产。
近日,陈某向承办法官提供财产线索,谢某有圈养生猪及黄牛10多头,案件承办人收到申请执行人财产线索后,立即赶往被执行人家中核实财产线索,经查被执行人谢某家中圈养生猪10头(其中母猪2头、肥猪4头、小猪4头),未发现陈某所说的黄牛。
执行干警对谢某进行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将对其罚款、拘留等措施。后来,经过村委会干部现场参与调解,谢某对执行干警如实相告自己还有3头黄牛散养在2公里以外的河边。
此时已是中午1点半,正是一天中温度最高的时候,地表温度近50度,在谢某的带领下,执行干警在荒草遍布、荆刺间杂的路上整整步行了40分钟,终于找到了黄牛,又将牛牵回谢某住处。
“当时真的有快要中暑的感觉了,但咬咬牙又一步一步坚持走了下去。”执行干警说。
下午,谢某按照市场价将肥猪4头、黄牛3头卖出,将所得金额偿还债务。执行干警考虑到养殖增产因素,未让谢某母猪及小猪未变卖偿还债务。谢某、陈某双方就剩余案款及利息达成执行和解,该案顺利执结。
为了能让申请执行人尽早兑现胜诉权益,渠县法院执行干警不畏酷暑,用热情和汗水诠释着执行干警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