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6时20分,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接到万某庆报案称,自己驾车在金龙大道将路中央的隔离护栏撞倒了。接报后执勤交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察。询问事情经过时,民警发现驾驶员万某庆神色慌张,回答问题前后矛盾,遂将万某庆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慑于法律的威严,万某庆终于交代,驾车发生事故的是自己的朋友李某,事后李某非常着急,央求自己顶替他,自己出于义气就答应了。民警对万某庆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万某庆提供的线索,民警立即行动,在李某家中将李某抓获。此时的李某浑身酒气,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78mg/100ml,而李某在2017年曾因饮酒后驾车被处罚过,所以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李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李某对毁损的隔离护栏也将照价赔偿。(曾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