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杜法官!”申请执行人袁某某拿着钥匙,满面笑容,真诚感谢道,“这么热的天气,多亏有你们,我终于可以住上自己的房子了!”
“不用谢,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执行法官握着申请人的手笑着说。
在这骄阳似火,气温直逼40度的盛夏,发生在永丰街一处居民楼里的温情一幕。至此,这场历时多年的纠纷,终于在这一刻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件事还要从头说起。2014年,袁某某从案外人手中购买了房屋,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但该房屋被袁某占有使用,无法交付给袁某某。为排除妨害,袁某某起诉袁某,2019年,通川区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文书,令袁某10日内从前述房屋搬离,并交付袁某某使用,然而袁某拒不履行,袁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通川法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自行腾退,袁某依旧拒不履行。执行局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了和解协议,然而袁某一直未按协议履行。其后,通川法院执行局分别于2021年3次张贴了腾退公告,袁某仍旧拒绝腾退。
法律的尊严不容侵犯,被执行人长期占据他人的房屋拒不搬离,不仅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鉴于此,为顺利完成腾退行动,通川法院成立强制执行腾退领导小组,下设多个活动小组。
近日,通川区法院出动干警20人次,并邀请区政法委、辖区派出所及社区代表到现场见证。
着装整齐的执行局干警抵达现场后,设置警戒线,隔离无关群众,维持现场秩序。起初,被执行人心有不甘不想配合,但干警们耐心劝解,明理释法,又慑于强大在执行压力,袁某对干警的工作表示理解和配合。
在政法委及派出所、社区代表的见证下,执行局干警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造册,并全程录音录像,保证腾退活动公开、规范、透明,随后由专业搬家公司配合干警将屋内物品搬离,送到为被执行人租赁的周转房屋中。腾退过程中,尽管烈日炎炎,执行局干警们汗流浃背,却始终精神饱满、斗志昂扬。历时约两小时的腾退行动圆满结束。申请人拿着钥匙签字交接后,笑得合不拢嘴,一声声感谢也道不尽她心中的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