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推荐

达川法院:耄耋之年愁赡养 法官帮忙来解忧

来源:达川区人民法院 作者:程栋 发布时间:2022-07-14 16:09:22

image.png

扶老养老传家久,尊老敬老世泽长。

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住双庙镇的老人朱某年近九旬,本该是儿孙绕膝,颐养天年的年纪,老人近来却遇到了新烦恼。

“谁来照顾我的日常起居?”

原告朱某养育了四儿二女,二儿子去世时为朱某留下了一笔遗产,对于朱某的赡养问题,几名子女原本协议由长子和小儿子共同赡养,待朱某百年后该遗产由两兄弟继承,然而如今朱某的大儿子已年近七旬,近来身体状况较差,照顾自身已殊为不易,赡养母亲更是力有不及,因此希望重新确定赡养方案,但兄妹几人几经协商却难以达成共识,赡养问题成了朱某的心头病,遂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几名子女告上法庭。

达川区人民法院赵家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庭长黄勇智在与朱某的几名子女联系时,得知7月4日正是朱某的八十九寿辰,远在外地务工的子女将回家为老人祝寿,为便于矛盾的有效化解,便决定将开庭日期确定为朱某生日第二天。2022年7月5日,赵家人民法庭将巡回审判开进塔子梁村委会,在朱某的住所附近,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村社干部及部分村民全程对该案进行了旁听。IMG_260

庭审一开始,朱某的几名子女就当庭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争议焦点在于朱某二儿子去世时留下的遗产怎样妥善处理,为此,庭长黄勇智首先向几名子女进行释法明理,表示该遗产的处理应由朱某自行决定,然后法庭干警又耐心细致地组织双方调解,通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朱某与其子女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老人朱某的赡养难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达川区人民法院赵家法庭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坚持司法便民举措,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讲等工作,促进矛盾就地化解,服务基层治理。

(程栋)   


责任编辑:双优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