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汉法院峰城人民法庭受理一起因误会产生的不当得利案件,通过法庭干警的“牵线搭桥”,原告刘某成功追回误转的近5万元货款,并撤回对被告王某某的起诉,最终该起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某素不相识,在一次银行转账时,刘某不慎将近5万元货款转入王某某的银行账户中,后刘某通过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到王某某的预留电话,但多次拨打王某某均拒接。无奈之下,刘某将王某某起诉至宣汉法院,认为其故意不还,恶意占据该笔货款。
峰城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立即赶赴王某某户籍所在地,得知王某某在外务工,家中仅有父亲和儿子。法庭干警遂向其父亲说明了相关情况,并取得了王某某的电话,成功联系上了王某某。电话中,王某某称其对刘某的转账毫不知情,刘某误转的银行账户系其多年前办理,已很久未使用,且银行预留手机号码也已停用。
法庭干警立即意识到本案系信息不畅造成的误会纠纷,只要积极居中“牵线搭桥”,方能快速化解。
法庭干警一方面通过电话向王某某普及不当得利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应尽快返还刘某的该笔货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刘某详细解释说明,王某某并非故意占据该款不还,其对王某某产生了误解。最终,在法庭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王某某同意第二天请假专门去银行查询并处理该笔货款。
转账当天,法庭干警通过电话远程联系刘某和王某某,双方在银行营业厅完成了涉案款项的返还。刘某在接收到款项后,第一时间撤回了对王某某的起诉,并连连对法官致谢。
法官温馨提醒,日常生活中,通过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进行转账交易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姓名、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避免因疏忽造成财产损失,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操作失误,一定要冷静应对,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丝雨 覃本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