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七十五岁高龄的老人家到渠县人民法院临巴法庭寻求帮助。原来老人家的丈夫去世了,在中国农业银行渠县临巴分理处有定期存款53000元,现在取不出来,该怎么办呢?老人家焦急地询问着。接待人员一边安慰老人家,一边向郑法官汇报情况,请求如何处理。郑法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审判经验认为,此类情况可以通过当事人之间签订人民调解协议,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程序处理,这样既可节省时间,又可减少当事人的负担。郑法官随即将该情况和临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交流,临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随即向死者的村委会了解情况,并通知死者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到场,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当场达成了书面协议。最后死者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起到法庭对所签订的人民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郑法官在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当即安排立案,制作法律文书,最后申请人凭着法院的法律文书到银行取出了存款。
法官物语: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有困难的时候,我们要从实际出发,结合法理与情理,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开拓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李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