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达州市渠县法院按照全市法院工作部署,启动“小案惠民”涉小标的额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经全国法院执行指挥系统,达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执行指挥中心指挥长徐新忠发出统一行动指令,达州两级法院按计划启动集中执行。
渠县法院在党组书记、院长、执行指挥中心指挥长董中平带领下,执行干警40人、法警12人、警车6辆参加集中执行。首日行动中,执行涉民工工资、“三养”费用、交通事故赔偿等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17件、涉及金额18.5万元,查找到被执行人3名,拘传1人,执行结案9件、到位金额7.2万元。
群众利益无小事,小案件关乎大民生。6月至12月,渠县法院将常态化推进小标的案件特别是民生案件专项执行,以执行强制性保障申请人合法利益,以规范文明执行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法院在行动”,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强、县政协副主席江丽到场指导,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相关领导出席启动仪式,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社区干部共同见证专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