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魏某因盗窃被判令缓刑后,一直未主动缴纳罚金。日前,达州市开江县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标的3000元。
开江法院向被执行人魏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魏某缴纳了1000元罚金便无音讯,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魏某,要求其到法院说明情况、履行相应义务,魏某玩起了“躲猫猫”,要不是电话关机,要不声称未在开机,一直不露面。
6月14日早上7时许,执行法官根据举报,一行3人驱车赶往被执行人魏某家中。一阵急促的敲门、叫门后,被执行人魏某被守候在门口的执行干警据传至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晓之以理对其做思想工作,但魏某仍不愿意履行。
见此承办法官对其宣读了预拘留决定书,当手铐带在魏某手上时,被执行人魏某意识到拒不执行的严重性,现场缴纳了余下罚金2000元,此涉小标的额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