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江支行(以下简称银行)与曾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曾某未向银行偿还购买奥迪A6L汽车按揭贷款,银行遂诉至达州市开江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曾某偿还银行贷款18万元及利息,同时银行对曾某购买的奥迪A6L汽车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曾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指挥中心向曾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曾某主动到法院报告财产,并向承办法官诉说了他的苦楚。在与曾某沟通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奥迪A6L汽车系曾某替朋友顶名购买,曾某只是名义上的购买人,而非实际购买人,车辆从买至今曾某从未见过该车。现在该车具体在什么地方不清楚,谁在使用也不清楚。曾某表示其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请求法院帮忙寻回他顶名购买的奥迪A6L汽车,将该车拍卖后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通过走访调查,查询相关资料,承办法官基本确认了曾某诉说事情的真实性,并且锁定了该车大致使用区域。承办法官随即与达川区公安局取得联系,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让其锁定该车具体运行轨迹并协助扣押车辆。本次专项执行行动中,通过与公安部门的联动,调取路面监控信息等手段,仅用时三小时便在一地下停车库将该车扣押。成功扣押该车时,曾某喜极而泣,紧紧的拉着承办法官的说道:“谢谢你们,为民办实事的执行法官。”
据介绍,下一步承办法官将依法启动对该车的评估、拍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