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是端午节后的第一个周末。当宣汉法院执行干警得知一起涉小标的额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正在家中,为其父亲操办寿宴时,庚即决定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依法开展执行工作。经过数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敦促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全部义务。该案的顺利执结,为宣汉法院开展“小案惠民”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吹响了号角,极大鼓舞了干警士气,彰显了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决心和信心。
6月11日,申请执行人雷某向承办法官提供线索:被执行人李某将于次日返回宣汉县黄金镇,为其父亲操办寿宴。该案执行标的额不到5万元,金额虽小,但因被执行人李某常年在外务工,难以精准掌握其务工地点和务工收入,其名下又无财产登记信息,致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承办法官将该案列为小标的额执行案件,准备作为“小案惠民”专项集中执行行动的强制执行案件。
获悉上述线索后,承办法官于第一时间向院领导作了汇报。经分管副院长组织召开专题会分析研判,被执行人李某很有可能在寿宴结束后离开宣汉,若不趁周末找到被执行人,依法强制执行,该案执行势必再次落空。后分管副院长牵头制定执行方案,并指派执行局领导带队,司法警察全力协助,于6月12日下午2时赶赴现场依法执行。
执行干警赶赴现场后,始终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按照执行方案先到达了当地村委会办公室。待寿宴结束后,才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李某到村委会接受调查,最大限度减少案件执行给李某及其家人带来的负面影响。面对执行干警的突然到访,不明就里的被执行人亲属显得格外激动,执行干警庚即向李某及其亲属表明了来意,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最终获得了李某亲属的理解支持,并促使李某深刻认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执行法官和李某亲属的共同帮助下,李某与申请执行人雷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全部义务,该案就此顺利执结。(周子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