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宣汉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法院工作主动融入党委政府诉源治理大格局之中,通过创新机制、分层过滤、闭环解纷,有效依托“一乡镇一法官”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相结合的多元纠纷解决模式,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前,诉源治理取得新突破。
“真没想到官司还没打,问题就解决了!”当事人王某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近日,清溪法庭收到土地流转纠纷立案材料后,经初查认为该案系群体性纠纷、具有较强的不稳定风险。清溪法庭负责人立即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进行诉前调解。由立案庭特邀调解团队、清溪法庭与县综治中心组成联合调解团队处理。
在充分了解原被告双方的诉求后,调解团队耐心地为当事人释法说理,并在找到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后,既引导原告要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问题,也劝说其要秉持“以和为贵”的理念,从实际出发,体谅被告的困难,在给付金额及时间上做适当让步。最终,双方在清溪法庭调解室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在立案前被顺利化解。自“法庭+综治中心”新模式运行以来,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走出了以往因事实争议导致纠纷久调不决的困境。仅5月份,宣汉法院便依靠“法庭+综治中心”模式,顺利调解9起矛盾纠纷案件。
宣汉法院充分发挥“法庭+综治中心”新模式对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不稳定隐患的积极作用,将大量物业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欠薪纠纷、土地纠纷等民商事纠纷通过该模式进行调处。自新模式实施以来,我院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的案件数量持续增加,调撤案件同比增长13.52%。在案件总量逐年递增的背景下,我院适时地从案件源头上做了“减法”,案件纠纷增长量同比下降34.19%。有效缓解了人案矛盾,提升了司法效率,人民群众也在参加司法的过程中有了更好的获得感。
(吴仕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