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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法院:以法之名 守护“宝石蓝”

来源:开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杨小芳 发布时间:2022-06-10 08:23:43

6月8日,达州市开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邦鑫,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简红辉,该县水管处党委书记、主任罗泉一行前往宝石水库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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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宝石桥水库,王邦鑫一行查看了水库建设维修及渠系配套设施,了解了水库生态环境情况,浏览了写生画展,并就水库水资源保护、水生物捕捞、增殖放流、巡回审判等方面作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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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邦鑫指出,宝石桥水库是四川人工第一大湖,被誉为“川东明珠”。近年来,县法院在如何更好地保护水资源,守护“宝石蓝”作了积极探索,在2017年在宝石桥水库挂牌成立了“水资源巡回法庭”,主要负责水资源保护相关案件办理,着力用法治守护开江母亲湖。

王邦鑫强调,要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坚持从系统和全局角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裁判尺度,实现专门化审判;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作用,不断强化恢复性环境资源审判司法理念,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积极维护公民法人的环境资源权利;实现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加强与水利局、水管处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咬紧执法司法耦合齿轮,推动生态系统协同治理和一体保护,切实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会后,王邦鑫一行人参观了水库历史陈列室,并向当地群众发放宣传单,运用典型案例深刻解读了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污染环境罪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新期待、新要求,用法治护航“美丽田城”!

(杨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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