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宣汉法院:跨域立案零距离 云上法庭真便民

来源:宣汉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06 08:49:13

微信图片_20220330174815.jpg


近日,宣汉县法院普光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贴心服务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对远在千里之外的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跨域立案,远程庭审,在三起案件的原告一次也没有来过宣汉法院的情况下,顺利审结案件并送达判决书。

李某某、谭某某、杨某某家住湖南省冷水江市,2021年在王某某承包的河南某工地做工,下欠的工资由王某某分别出具了欠据,但王某某一直未支付其下欠的款项。由于路途遥远,差旅成本高,三原告在当地法院的协助和我院的指导下,于2022年2月通过远程跨域立案。

微信图片_20220401103334.jpg

我院收到案件材料后,立即审查处理。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前往被告户籍地送达法律文书,由于被告不在家,依照法律规定,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其近亲属。考虑到疫情的影响和当事人远在外地差旅成本等因素,经征求当事人意见,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完成远程视频庭审,2022年3月三起案件的判决书均邮寄送达给当事人。

没有舟车劳顿,没有高昂的经济成本,宣汉县人民法院努力提高诉讼服务质效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将“正四心、创示范”专项活动融入到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微信图片_20220330174848.png


责任编辑:双优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