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大竹法院召开整治审判质效顽瘴痼疾暨2021年度未结案件专题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黎泽心主持会议,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中院“正‘四心’ 提效能 护公平”2021年度未结案件专题剖析会会议精神和《关于2022年1-2月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情况通报》,听取了近五年长期未结案件的分析报告、督导检查情况报告和各业务分管领导对其分管部门长期未结案件的情况报告。
黎泽心强调,要严格按照市中院“正‘四心’ 提效能 护公平”2021年度未结案件专题剖析会及徐新忠院长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到长期未结案件消减的重要意义,对标对表省、市法院关于长期未结案件消减要求,建立完善年度未结案件说明制度,持续发力攻坚,助推长期未结案件的消减。
长期未结案件再消减工作是干警“四心”作风中“争创一流有雄心”的切实体现。要破除“各人自扫门前雪”的陈旧思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长期未结案件,实行台账式管理。逐案分析对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因案制宜,“一案一策”。积极按照审判监督管理程序,依法提交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研究,汇聚团队智慧,找准症结,促进长期未结案件的消减取得实效。
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及承办法官职责,牢固树立化解与预防并重的办案意识。严格审限监督管理,避免“边清边积”。对审限超9个月未结案件及审限变更2次以上的案件,纳入院庭长监管范围,提请“四类案件”实质化监管。严格执行审限精细化管理,落实审限管理审批流程“关口前移”。同时,审管办充分利用督办、通报、约谈等机制,督促未结案件消减工作实质化运行,并将长期未结案消减工作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坚持管长远,持续巩固工作成果。
建立长期未结案件提级办理机制。若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在限期内仍未办结,承办人由原承办法官变更为庭室负责人;承办人为庭室负责人的,变更为分管领导;承办人为分管领导的,变更为院长。
(唐永娟 谯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