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县法院在处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准备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促其积极筹款还债。
被执行人王某某与申请执行人郑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70余万元。执行法官催促王某某履行义务,他均以各种理由推诿。经查,王某某微信账户2021年收入71万余元,支出100余万元;2022年截止目前收入13万元左右,支出16万元左右。法院认为被执行人王某某属于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
为了体现“无强制、非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传唤王某某到院,并在县人大代表的监督下,准备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王某某见状这才彻底慌了神,一改嚣张之态,当场承认错误并写下检讨书,承诺尽快筹钱还债,由第三人提供五套房屋进行足额担保,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