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午,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李明(化名)来到宣汉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驱迷云,破案如神见蓝天”的锦旗赠给民一庭庭长苏梅法官,感谢法官在办理案件中尽心尽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李明与其五名子女即被告李某甲、乙、丙、丁、戊,因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问题,产生矛盾,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苏梅认真研判,积极沟通,明之以法,示之以利害,劝解子女不应过多干涉和计较老人对其财产的处理,应以赡养、孝顺老人为第一要务,为后代儿女作表率。判决生效后,原、被告均表示服判息诉,李明老人十分感谢法院解决了他的烦心事。
无独有偶,当天上午,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王某,为感谢执行法官将其执行款项全部执行到位,为承办法官侯骏、法官助理黄兴送来一面印有“情系百姓人民公仆,办案快捷服务热情”的锦旗,对法院优质、高效、贴心、为民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和点赞。
2020年1月17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意外被四川省某建筑有限公司正在施工的塔吊吊臂砸中,导致九级伤残。申请执行人王某将该建筑有限公司诉至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两被执行人分别赔付王某26957.74元、88186.62元。因一直未收到赔付款项,申请执行人王某遂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立案半月后即执行到位全部案款,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高度赞扬。
鲜红的锦旗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对法院干警的鞭策和鼓励。宣汉法院将牢牢珍惜这份荣誉,以扎实开展“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为契机,争创全省“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载体,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徐弋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