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公正高效办案,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1月24日上午,当事人陈某来到渠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有效率 亲民廉洁高作风”的锦旗送到法官杨惠手中,以表达对办案法官公正司法的由衷感谢和敬意。
原来,2021年被告童某在行车过程中与陈某驾驶的三轮车相撞,造成陈某受伤,经交警认定,童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后因协商赔偿事宜无果,陈某诉至渠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童某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损失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责任范围之外损失由被告童某和原告陈某按责任比例承担。拿到判决书后,陈某激动的表示:“能在短时间内将我的案子处理好,渠县法院的法官是真正为老百姓办事的好法官,不仅公正执法办案,而且效率特别高,非常感谢!”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该案现已生效。
杨惠法官表示“有没有锦旗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为当事人分忧解难,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尽到了我们法官应尽的职责”。 陈某给法官送锦旗的举动,代表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感谢和认可,是渠县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体现,渠县法院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道路上又迈进了一步。
(张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