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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节特刊 |“实”字当头,助理亦可为 ——记达州市渠县法院刑庭女法官助理尹灵灵

来源:渠县人民法院 作者:杨琼 发布时间:2020-03-09 13: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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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又来加班了……”

   “有个案子要开庭了,要提前做准备……”,跟门卫打招呼的是渠县法院刑庭的一名女法官助理——尹灵灵,1982年出生的她,前后经历书记员、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等多个岗位。

   点点滴滴,她用执着沉淀正义

    2010年9月,尹灵灵通过省公务员考试成为渠县法院一名法官助理,不同于其他新同志,她早在2007年就是法院的一名聘任制书记员,一直对自己敬畏的工作倍感珍惜。

    这以后,她以宽厚待人、踏实上进、乐于吃苦的态度,从琅琊法庭到刑庭,从民事到刑事,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成为了公平正义的见证者、守护者。直接联系当事人,她以诚挚友善的态度、负责的言行,诠释不变的为民情结。

    因成绩突出,2015年,她被遴选为渠县法院第一个主审法官团队成员,担任助理审判员办理案件百余件,审判质量、效果俱佳。

    2016年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法官分流的要求,她在符合入额条件的情况下主动放弃入额,选择回到法官助理岗位。这一年,辅助陈某朋特大廉租房诈骗案顺利审结,连日连夜的加班为众多受害人追回损失1200余万元。2017年,参与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股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审理工作;2018年,辅助审理渠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王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2019年,辅助审结四川省首例以抢夺方向盘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得到省委政法委邓勇书记肯定……严厉打击犯罪、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点点滴滴的汗水融入了每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办理!

    前期阅卷、审查、开庭审理……都缩影在几百页、上千页的一份份审理报告和判决书中,法官助理用庭前幕后的琐碎工作,保证每一起案件的公平正义,并努力让广大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例中学法、知法、用法。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我们不光是执法者,更要孜孜不倦地普法……”宣判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以案说法”工作也很重要,尹灵灵的普法宣传稿件为多家省市级媒体采用,上街头、进村社普法也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扫黑除恶,有她一份拼搏的力量

    2018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开展,作为刑庭的骨干力量,尹灵灵同志被选入渠县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继续从事原审判辅助业务的同时,肩负扫黑除恶工作日常事务。

    收集、整理涉黑恶案件线索,协助法官逐一甄别、核实,形成审查报告,涉黑涉恶线索移送,撰写简报、策划宣传、办理相关案件……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她活跃在扫黑除恶第一线,白加黑、5加2是常态,没有怨言,有的是埋头苦干、全力以赴。

   “来回奔走在送达、询问、庭审、法治讲坛的路上,我最充实,因为这实现了我的价值……”

疫情就是命令,她勇敢走向一线

    庚子年初,新冠肆虐。她主动请缨,参与疫情防控。“我确是女生,但我更是一名政法干警,有困难我应当带头!”

    响应县委号召,她成为“社区抗疫先锋队”的一员,在社区坚守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引导群众配合防疫工作,测量体温、排查登记等工作平凡单调却至关重要,她用温情和谨慎筑起抗疫防火墙。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尹灵灵同志第一时间加入“抗疫普法先锋队”,警车秒变“防疫宣传站”,头顶“硬核普法”小喇叭,活动在渠县乡镇社区,走街串巷,努力使老百姓心里有数不信谣言,心中不慌有序抗疫。

   “我是一名法律人,司法服务是本职。”疫情期间,诉讼服务不能停歇,带着口罩,穿上制服,尹灵灵协同法官一起,前往检察院提讯室远程如期开庭。“我不是不怕,但要对得起我佩戴的法徽……送达、开庭准备、文书撰写不能受疫情影响”这是她告诫自己的话。                                                  

    尹灵灵,一名普通的政法干警,始终在她平凡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践行“五个过硬”的要求,用务实工作回报党和人民的培养。秉承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理念,她必将在法治的道路上兢兢业业、走得更高更远!杨琼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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