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竹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谭某决定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当天,谭某被送至大竹县拘留所。被收押两日后,谭某主动承认错误,联系家属代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67000元,并与申请执行人徐某就欠付金额达成了分期履行协议。徐某对谭某表示了谅解。鉴于谭某能认识错误并有悔改表现,大竹法院提前解除了对谭某的拘留措施。
据介绍,徐某、谭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3月,谭某以修建工程缺资金为由向徐某借款10万元,约定月息2分。借款到期后,谭某一直不予归还。徐某遂将谭某诉至法院。大竹法院经审理于2019年12月23日作出判决:由谭某于判决生效后10内偿还徐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2.2万元,共计12.2万元。判决生效后,谭某仍拒绝履行。
2020年3月2日,徐某向大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谭某一再表示自己无力还款。徐某念及朋友关系,同意了谭某分四次履行的计划。可是,徐某在此后并没有收到谭某支付的任何一期款项。谭某的不讲诚信再次激怒了徐某。
2022年1月4日,徐某向大竹法院报告了谭某的履行情况,要求对谭某恢复强制执行。1月5日,大竹法院将谭某传唤到庭,督促其履行义务,谭某仍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绝履行。大竹法院遂对其作出罚款、拘留决定。
(王露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