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是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和重要软实力。渠县法院秉持善意司法理念,展示司法温度,借力行政机关,成功调解一标的额达2200万元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近日,第一期200万元款项已经履行到位,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诉讼期间,原告申请法院对被告在渠县某煤业公司的股权、动产及不动产等价值在2000万元范围内予以保全。因煤炭生产行业整改,企业收益投资回报较慢,煤业公司的对公账户一旦冻结,势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法官经过耐心释法明理,原告表示理解和配合,同意解除被告银行账户的冻结。
案件中,法院主持达成的协议用约定较长付款周期、只在生产期间偿还款项等方式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法院也依法减免5万余元诉讼费,切实为企业在特殊时期的生存和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本案审理中,法院主动邀请应急管理局共同参与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是渠县法院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机制的生动实践。
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司法的有力保障。实践中,如果法院机械地采取强制措施,将会造成企业生产受阻,难以走出困境。鉴于本案实际情况,渠县法院在坚持依法调解的前提下,树立善意文明调解理念,制定“和谐”的处理方案,加大协调处置力度,既及时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挽救了企业的命运,为建成“强富美高”新渠县贡献出司法力量。
渠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