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正值全国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之际,宣汉法院一诉讼标的额为6000元的执行案件,经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罗某终于在同年5月来到法院,陈述自己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赚钱,暂时不能还款。执行法官考虑到实际情况,且执行标的金额较小,遂组织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达成了口头执行和解协议:暂缓执行十五日,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支付义务。
十五日刚过,被执行人罗某却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多次登门找人未果,标的仅为6000元的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最终在查询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此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暂告一段落。
案件终本人难找 时隔一年再现身
该案虽已被纳入终本案件管理库,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查询财产线索。2021年11月,执行法官了解到罗某已于近日返回宣汉,为尽快执行到位,执行局局长康丕均高度重视,组织制定详细执行方案。
11月22日,执行法官一行前往罗某家中开展强制执行工作,但罗某母亲却谎称其儿子已离家前往海南。就在执行法官准备返回时,罗某年幼儿子的慌乱神情引起了大家注意。凭职业直觉,执行法官一行判定罗某此时应该还在家中,便提出进屋查看,却遭到罗某母亲严词拒绝和恶意驱赶。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并未气馁,一边在屋内耐心细致地给罗某母亲释法明理,一边在屋外大声提醒、警告罗某逃避执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律的威严下,被执行人罗某主动现身。
气焰嚣张拒执行 司法拘留促悔恨
经调查,被执行人罗某自2020年7月起先后辗转海南、福建、宁夏等地务工,月收入过万,但其一直隐瞒收入状况,未主动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也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面对此次强制执行,罗某仍旧拒不配合、气焰嚣张,并扬言要对申请人贺某实施打击报复。执行法官当即合议,并报院长审批同意后,对罗某作出了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在交付公安机关执行前,罗某态度突然转变,明确表示愿意一次性清偿债务,并请求法院对其免除处罚。鉴于罗某拒不报告财产和拒不履行义务的情节较为恶劣,宣汉法院驳回了其免除处罚的请求。
真心悔过尚不晚 承诺争做好公民
在被拘留一天后,被执行人罗某在拘留所主动书写了认错书,由其探视亲属代交至宣汉法院。宣汉法院秉承“司法不仅要有力量、更要有温度”的理念,依法对罗某作出了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走出拘留所的罗某,面对执行法官及其亲属惭愧地低下头,并承诺以后要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打击、制裁,一直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常态。尽管执行工作困难重重,宣汉法院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努力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今年以来,已拘留被执行人43人次,曝光3000余人次,通过强化执行手段和失信惩戒,拓宽失信名单曝光渠道,有力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司法尊严。
(周子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