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汉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新使命和新任务,着力健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调联动机制,扎实开展环境资源案件专项审判活动,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改善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宣汉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宣汉法院践行“两山”理论,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针对环境资源案件涉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相互交织、公益与私权相互交叉、法律知识与专业知识相互交融的特点,由行政、刑事、民事审判员额法官组建环资审判专业合议庭,实行“三审合一”审判模式。三年来,审理涉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环境犯罪案件39件79人,判决收缴生态修复费用4.7万元。加强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参加各类培训78人次,提高审判业务能力,统一裁判尺度,为环资案件审判提供明确操作指引。
发挥10个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一站式”审理、调解巴山大峡谷、五马林场、天生归原等旅游康养景区的环境资源和旅游纠纷28起,高效定分止争;深入巴山大峡谷自然保护区腹地,建立桑树坪、罗盘顶法官工作站2个,就地调处环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34人次,切实做响“大峡谷守护神”法治品牌,用心守护绿水青山和公平正义。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多功能巡回审判车为载体,对特殊群体和偏远地区实行上门立案、审理、执行,打破硬件条件限制,缩短案件办理时间和流程。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法律七进、世界环境日、乡镇赶场日等,向群众深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33场次,发放宣传小手册20000份,滚动播放音视频17条。公开审理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典型案件,邀请发案较多乡镇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干部、周围群众旁听庭审85人次,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发挥典型案件教育引导作用,在官方平台直播庭审、公开信息22件,发布典型案例12件,“白某某焚烧枯枝杂草引发山林大火”案例被最高法评为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审结全县首例涉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责令被告人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对群众树立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防范意识具有重要教育意义。
四深化成渝双核司法协作联动机制,宣汉法院作为全市唯一基层法院代表在“川东北·渝东北”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加大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会同公安、检察、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4部门,联合印发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范围,实现生态环境立体化保护。凝聚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力,筹备建设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建造法治宣传长廊,开设增殖放流、补种复绿场所,展示宣汉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扎根人心。
(马小春 桂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