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源市人民法院在万源市白沙镇某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同时开展普法宣传。
2021年5月,原告张某某及其丈夫吴某某免费乘坐被告夏某某驾驶的无牌三轮摩托车前往万源市白沙镇办事。途中因被告夏某某操作不当,摩托车驶出道路并坠入河道,车上三人全部受伤。原告张某某被诊断为额骨、肋骨等多处骨折,花费医疗费4万余元,伤残等级被评定为拾级。吴某某被诊断为右眼球破裂,花费医疗费8千元,伤残等级被评定为捌级。夏某某亦受重伤。后万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夏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赔偿事宜未达成协议,原告张某某、吴某某分别诉至本院。
承办法官初步了解案情后,发现原、被告三人伤情均未痊愈、出行不便。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便于普法宣传,承办法官决定到事发地村委会进行巡回审理。在当地村委会的组织下,二十余名驾驶人及部分群众现场旁听庭审过程。在办案经验丰富、业务娴熟的承办法官主持下,庭审过程有条不紊。经过法庭调查、法庭举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后,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因双方分歧较大,该案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对现场旁听群众开展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交通事故的防范以及处理流程等方面的法律宣传。
近年来,万源市人民法院将审判窗口前移,把法庭搬到百姓家门口,以巡回审判的方式接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通过法官以案说法的形式零距离开展法治宣传,为辖区群众呈现了一堂堂有理有据的法律教育公开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杨永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