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县法院审结一起肖某与曹某离婚纠纷一案。
肖某与曹某系自由恋爱,婚后生育三个子女。因家庭琐事时常争吵,肖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承办法官与肖某、曹某沟通交流后,发现双方没有大矛盾,感情基础尚在,是因最近有些事情不顺心导致肖某起诉曹某离婚。承办法官分别给肖某、曹某做工作,离婚并非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当了解婚姻问题所在,双方应对症下药,一起沟通解决,有困难共同面对,夫妻才能和睦,感情才会弥久如新。
最终,肖某向法官表示不诉讼了。两人一起到法院领取了撤诉裁定书,并表示会好好生活,感谢法院。
(王志江 吴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