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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法院通过一起执行案件为多名案外人挽回损失

来源:宣汉法院 作者:黄兴 王丝雨 发布时间:2021-11-19 12:23:52

近日,达州市宣汉法院成功执行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既为申请执行人收回了案款,又为十余名案外人挽回了拖欠近十年的欠款,受到一致好评。

何某某及吴某某系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2017年1月,因吴某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给付义务,何某某向宣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3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四年过去,吴某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今年4月,何某某遂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吴某某下落不明,且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僵局。但执行法官并未就此放弃,而是多次实地走访、深入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了“突破口”。吴某某曾在天生镇经营一家砂石厂,虽已废弃,但该厂内还有传输带等机器设备,一直未进行处理。

经本案申请执行人何某某申请,宣汉法院依法对这些设备进行了评估、拍卖,最终,由案外人刘某某出价19.5万元购得。就在刘某某进场拆除机器设备时,执行法官收到了王某等十余名村民的情况反映。原来,被执行人吴某某除拖欠工程款外,还在当地大量占用村民们的土地、山林,王某等人此番前往,就是希望法官能够解决他们的问题,要回吴某某下欠的工资、土地承包费等。

执行干警了解情况后,迅速分头行动,一边对王某等人释法明理,表示法院会因案施策积极解决问题,鼓励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边积极和申请执行人沟通,引导其从自身面临的实际情况出发,多为社会弱势群体考虑。最终,申请执行人何某某自愿让出87500元拍卖款给王某等十余名工人。至此,近十年的欠账终于得以化解。

近年来,宣汉法院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理念,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工作作风,努力做到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                               

(黄兴 王丝雨)


责任编辑:李位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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