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被告陈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先后向黄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一年,月息2分。借款到期后,被告陈某未归还借款本金,但一直在支付利息。2018年,黄某将原借条收回,让被告陈某出具一张新的借条,约定按照月利率1%计息,被告陈某按照约定支付利息至2019年3月。2020年8月,黄某因突发疾病去世,原告黄某之妻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万源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该案件基本事实后,考虑到双方争议不大,案件法律关系清楚,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明不及时还款不仅会造成严重法律后果,也会对个人征信产生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对原告晓之以情,希望原告能考虑到被告的实际困难,给予被告筹钱时间。最终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万源法院一直以来坚持调解优先的思路化解民间借贷纠纷,注重证据审查工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虚假诉讼、高利贷、职业放贷等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确保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
法官普法:民间借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接触到的法律关系之一,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有助于我们保障自身的资金安全。生活中多数民间借贷行为依靠的是双方关系及信誉维持,存在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等情况,这些情况极易引发纠纷。所以,在出借资金的时候,一定要有格式正确,内容完备的借条或借款合同,借条和借款合同对于减少纠纷、有效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同时,要提醒广大群众的是,切忌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这样做,就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詹文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