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纵深推进队伍教育整顿中,宣汉法院紧紧围绕整治顽瘴痼疾,紧扣影响公正司法关键环节,坚持源头预防目标导向和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效果导向,以发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为有力抓手,对干预司法行为筑牢“防火墙”。
宣汉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案件办理人员向每一个当事人、代理人发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告知书》明确要求: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不向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法院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请托说情,不邀请并私下会见办案人员;不违规递交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反映案件情况或打听案件办理进度应当通过正当程序进行;不向办案人员请客送礼或输送其他利益,不违规通过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等人员和办案人员接触交往,对案件办理进行干涉或施加影响;不以其他任何方式违规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为确保工作实效,宣汉法院将《告知书》的发送情况纳入审务督察和案件评查范围,定期通报,督促落实。
逐案逐人发送《告知书》,既为办案人员织起了“保护网”,有利于从各方面、全环节减小对公正办案的影响,让办案人员心无旁骛办好案;又为当事人、代理人提供了“定心丸”,有利于当事人、代理人对办案人员全方位、多维度监督,提升对法院清正、法官清廉的信任度。
(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