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中旬,宣汉法院土黄人民法庭收到一份来自河南邓州的起诉书,是在外务工的郭某起诉现居成都的陈某,要求他偿还1万元借款。
由于起诉书预留电话号码已停用,法庭干警立即通过法院协查系统,走访村社干部,设法联系被告陈某。当听说法院正在查找自己时,陈某慑于法律威严,立即主动联系承办法官邹正均,承认欠款事实,请求法官主持调解。随后原告郭某也表示同意调解。这本是推动纠纷及时化解的大好事,但邹正均庭长却犯了难:以往的远程视频调解多为当事人一方不能到庭,如今法官、原告、被告分隔三地,且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如何才能合法合规地把本案调解成功,为群众排忧解难呢?
邹正均没有气馁,他立即找到审管办的技术干警,通过多次测评调试互联网远程视频软件以及法庭网络情况,最终成功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远程视频连接。通过近一个小时的耐心调解、释明法律规定,远在邓州的原告郭某、现居成都的被告陈某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陈某按月向郭某支付欠款,并承诺两年内还清。调解全程录音录像并随案存入卷宗。至此,案件圆满解决。
分隔三地的“不见面”调解,让当事人少出门、不跑腿,线上全解决,切实减少了群众诉累,降低了矛盾纠纷化解成本,获得当事人的一致肯定。
(邓东 余秋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