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宣汉法院:周末不打烊 远程视频调解解民忧

来源:宣汉县人民法院 作者:牟璨 发布时间:2021-11-02 20:13:58

原、被告不在一地,法院调解工作如何进行?达州市宣汉法院通过网上调解平台成功组织相隔近两千公里的当事人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及时高效地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韩松(化名)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于2018年给被告李梅(化名)借款6万元。到约定还款期限后,韩松多次催收借款无果,遂向我院提起诉讼。

我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肖泽锦通过电话、微信多次联系原、被告双方,开展了大量事实证据调查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虑到被告李梅现居上海,往返宣汉参与诉讼的成本较高,且花费大量时间,不利于该案的高效化解。同时,由于李梅工作性质所限,无法在工作日开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遂在周末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不到半小时,韩松、李梅即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李梅按期返还借款及利息7.5万元,网上调解平台对调解全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

在民商事案件中,部分当事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到场参加庭审,宣汉法院想民所想、急民所急,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灵活运用远程视频开庭、调解,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远程视频庭审、调解100余件,切实提升了调解工作质效,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牟璨)


责任编辑:李位川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