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达州市宣汉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监管部门干部及市民群众20余人现场旁听一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零距离感受司法公平正义。
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今年7月,被告人卢某志接手经营南坝镇某火锅店,为降低成本,卢某志安排被告人向某(该店厨师)回收顾客食用后的废弃油脂熬制“老油”,经过加工后形成火锅底料再次销售。截止查获时,两人总共熬制100余千克“老油”,非法获利1620元。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两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及造成的后果表示歉意,自愿认罪认罚。庭审持续近2个小时,合议庭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决定择期宣判 。
代表委员、干部群众认真观摩了案件庭审,认为庭审过程规范、氛围庄严、秩序井然,对合议庭法官的专业素养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法院主动邀请社会各界旁听庭审带来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通过此次庭审学习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加深了对法院职能职责的了解,深切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以及人民法院为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所做出的不懈努力。
(岑绚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