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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司法局公开招聘20名司法辅助人员

来源:大竹县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19 11:37:44

达州市大竹县司法局为进一步充实司法行政工作力量,确保该县司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0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20名。

二、招聘方式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本次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第三方机构聘用,派遣至大竹县司法局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报考可放宽到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22日至2003年8月22日期间出生)的公民;

5.户籍限大竹籍(或居住地常住大竹);

6.身体健康,体型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7.招聘后服从分配;

8.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务关系。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制,月工资为1650元,出差据实报销,享受工会福利,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 8月23日至8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大竹县司法局政治处(滨河北路777号人社大楼4楼)。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材料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现场如实、准确填写《大竹县司法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健康旅居申报及承诺书》,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需提交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3张(同一版式);

(3)个人征信报告。

(三)资格审查

大竹县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考试。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后将在“大竹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人员、时间、地点: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详见“大竹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时间、地点: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依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人数和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对招聘名额按比例进行调整,减少招聘指标。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详见“大竹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

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体检人员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三者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后,以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除“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以外,其余体检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对象按要求提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无参与邪教组织证明。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竹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行1年一聘。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由大竹县司法局组织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正式派遣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的,退回派遣机构。

六、纪律、监督及其他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的指导下,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接受县司法局机关纪委监督,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等信息在“大竹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招聘环节考生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大竹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七、其他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聘用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1.应聘人员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社区解除隔离证明。

3.应聘人员务必在招聘全过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戴口罩、测体温)。

八、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大竹县司法局政治处。

政治处电话:0818-6249543。


责任编辑:李位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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