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高效优质举措为特殊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将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工作成果,把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真正落到实处。
家住陕西省的言语残疾人肖某因民间借贷前往渠县法院起诉欧某,要求偿还借款8000元。
肖某听力有障碍、言语沟通困难,立案庭法官只能通过纸笔与他进行沟通。一番耐心的沟通后,法官了解到欧某可能因涉嫌诈骗等违法犯罪已被刑拘,肖某仅能提供欧某被刑拘在重庆某派出所这一信息,据此无法判定肖某案件是否涉及先刑后民的法律问题。
为确保肖某顺利立案,立案庭法官决定开启“绿色通道”,赶赴重庆实地核实情况。
7月22日,冒着酷暑,立案庭法官在重庆某派出所核实到欧某确因盗窃被拘留,跟与肖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无关联,该院便第一时间为肖某立案。
渠县法院开启立案“绿色通道”这一举措,彰显了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让诉讼服务更加贴近人心,接地气。该院始终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不断探索为民服务新举措,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涂婷 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