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优质、贴心的司法服务,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新要求、新期待,着力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实际行动。
优化诉讼服务“敞开门”。持续提档升级诉讼服务中心,竭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构建“互联网+”立体诉讼服务体系,开展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3731件次。强化诉讼引导,制作立案指南等宣传手册8000余份,开展诉讼宣传3场次。制定《关于整治有案不立问题的实施办法》、《先行调解告知书》、《防范虚假诉讼告知书》,杜绝拖延立案、限制立案、虚假诉讼等现象。制定《规范办理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的通知》,在办案系统设置“案件生效信息”节点,让当事人申请执行不再提交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固化诉源治理“走出门”。充分整合司法资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推动万人起诉率、无讼村(社区)创建等指标纳入基层目标考核,夯实各方责任,深化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健全多层次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靠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联调中心、律师事务所等组织(机构)调解案件754件。依托37个法官工作站和12个无讼村(社区),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6件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90人次,切实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强化法治宣传“送上门”。扎实开展“政法干警进万家” “百名法官进百村百企”活动,院领导带队走访调研重点企业6家,解答法律疑惑,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干警深入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法治宣讲2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贴近基层群众优势,选择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17场次,大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各部门通过“党员干警双报到”“访贫问苦”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立案咨询等法律服务8000余人次,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深化判后回访“进家门”。大力推行案件回访制度,针对诉求强烈、反映问题突出的案件,深入当事人家中、工作单位,了解家庭状况和工作生活情况,加强沟通交流,做好判后答疑和释法明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减少涉诉信访问题产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柔性司法,重点回访涉及困难群体、婚姻家庭案件31起,联合学校、社区开展专题座谈会,认真讨论涉及未成年人帮教、老年人赡养等问题,共同形成后续帮扶措施8条,传递司法温暖,彰显人文关怀。
(牟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