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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特刊】记优秀共产党员黄晓红&优秀党务工作者曾吉平

来源:渠县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02 15:58:42

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一步激励先进,弘扬典型,7月1日,县委在县会议中心召开渠县“两优一先”表彰大会。渠县法院有庆法庭庭长黄晓红、涌兴法庭庭长曾吉平分别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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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共产党员:有庆法庭庭长黄晓红

黄晓红同志于1988年12月进入渠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审监庭、临巴法庭、有庆法庭等多个部门工作,历任书记员、司法警察、审判员及庭长。该同志在渠县法院工作三十余年,多次被渠县法院评为“先进个人”,两次被评为“渠县优秀政法干警”,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标兵”,所在党支部被县委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所在法庭被渠县法院评为“先进集体”。2020年获得“全省庭审标兵”、县“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该同志作为渠县法院人民法庭第一支部书记,始终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履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政法队伍学习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在平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育和影响身边党员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增强廉洁意识,守住廉洁底线。   

该同志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时刻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铮铮誓言。近三年来,该同志每年办理民商事案件180件左右,办案中注重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每一个环节,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在案件无法调解依法作出判决后,给当事人耐心解释,答疑解惑。在执法办案中,该同志活用司法便民举措,经常带领干警上门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到社区、院坝开展巡回审理。为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定期在街头设点进行法律宣传,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夜校活动,为当地群众普法,引导形成良好乡风民俗。

该同志在脱贫帮扶及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作为,努力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帮扶工作中,坚持每月不低于2次入户走访,向贫困户宣传国家的扶贫政策,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脱贫计划,给贫困户发放种植、养殖类书籍,提高种植、养殖能力,授人以渔、提升能力,提高收入。还给贫困户送去日常生活用品,解决日常生活困难。通过几年的努力,所帮扶的贫困户已全部脱贫。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该同志和法庭干警一道,到辖区乡镇、村社进行法治宣传,对疫情期间的违法犯罪的法律规定、相关案例沿途进行播放,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对疫情防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该同志几十年如一日,坚守一个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一个法官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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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党务工作者:涌兴法庭庭长曾吉平

曾吉平,男,1984年8月20日出生,汉族,四川省渠县人,现任渠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第五支部书记,涌兴法庭庭长。担任法庭支部书记以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该同志积极认真开展支部各项工作,不断加强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开展党建工作,切实履行好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认真开展党建工作,不断提升履职水平。担任支部书记以来,曾吉平同志严格按照院党组、机关党委的要求不断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切实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格党建绩效指数管理进一步鲜明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导向的八条措施》。严格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积极完成院党组安排的各项党建工作任务。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水平,让所在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力量 

认真开展政治学习,不断提升政治意识。严格按照院党组、机关党委的安排,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党员活动日”活动和“党员大会”活动,坚持每一季度亲自为支部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并邀请院领导参加会议,充分发挥我党勇于自我革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不断剖析党员同志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找准方向,不断提升自我、完善自我,最终达到抓党建促业务的目的。充分利用今年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学习,坚持每天自学与每周开展支部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强党史学习,努力提升党的理论知识,充分认识到作为党员干部肩上的历史使命

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力量,助力脱贫攻坚。根据上级及渠县法院的统一安排,法庭第五支部的全体党员干部都积极认真的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每名党员干部都对结相应的贫困户。在帮扶过程中,该同志认真宣传讲解国家、省、市县的帮扶政策,定期走访慰问,与贫困户建立了良好的干群关系,认真为其生活、工作排忧解难,努力提升致富能力,所帮扶的两户贫困户均已如期脱贫。在脱贫后,根据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一如既往的与贫困户保持联系,解决生活中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确保不返贫。


责任编辑:李位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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