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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法院以案释法公开审理毒品犯罪案件

来源:宣汉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2 07:49:15

“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达州市宣汉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喜迎建党100周年,共享无毒健康人生”全民禁毒宣传活动方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近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熊某某等7人贩卖、运输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消防指战员及社区群众40余人受邀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熊某某以盈利为目的,伙同被告人刘某某、喻某多次前往重庆、达州等地购毒,并运回宣汉贩卖给他人。被告人郭某等五人作为下家,先后十余次贩卖毒品给他人,郭某还多次容留他人吸毒。被告人熊某某、刘某某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喻某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告人郭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其余被告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对七被告人均应依法惩处。

刑事庭审持续四个半小时,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听取了7名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七名被告人均表示已认识到错误,并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2018年以来,宣汉法院共审结毒品及次生犯罪67件102人,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7人,重刑率达21.6%。同时,通过开展以案说法、送法进校园,制作禁毒宣传片等方式,强化禁毒法治宣传,统筹推进毒品预防和毒品治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位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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