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达州市宣汉县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喜迎建党100周年,共享无毒健康人生”全民禁毒宣传活动方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近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熊某某等7人贩卖、运输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消防指战员及社区群众40余人受邀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熊某某以盈利为目的,伙同被告人刘某某、喻某多次前往重庆、达州等地购毒,并运回宣汉贩卖给他人。被告人郭某等五人作为下家,先后十余次贩卖毒品给他人,郭某还多次容留他人吸毒。被告人熊某某、刘某某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喻某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告人郭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其余被告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对七被告人均应依法惩处。
刑事庭审持续四个半小时,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听取了7名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七名被告人均表示已认识到错误,并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2018年以来,宣汉法院共审结毒品及次生犯罪67件102人,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7人,重刑率达21.6%。同时,通过开展以案说法、送法进校园,制作禁毒宣传片等方式,强化禁毒法治宣传,统筹推进毒品预防和毒品治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