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9日,冯某某使用三层刺网在任河万源段流域竹东村河段非法捕鱼,至民警现场查获,捕捞渔获物0.04千克。万源市公安机关以冯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万源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冯某某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在天然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民生考量,彰显生态检察的温度。任河是长江左岸二级支流汉江上游的最大支流,是辖区“十年禁渔”的主战场,沿岸群众普遍存在“靠水吃水”的生活习惯。该案是“十年禁渔”政策实施以来,发生在任河(万源段)的第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因此有人提出,从严打击方能快速有效形成震慑,实现立杆见影的效果。但冯某某捕获物数量较少,损害后果较小,此次违法行为主要是想通过渔获物改善家庭生活,一诉了之将对其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其家庭也将面临返贫的风险,也难以让具有传统观念的普通群众理解。万源市检察院最终依照《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及解答所规定的从宽处罚情形要件,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不起诉。
标本兼治,彰显生态检察的力度,不诉并不代表事了。万源市检察院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建议农业农村部门对冯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建议对辖区重点水域增设禁渔标志、标幅,得到了农业农村部门的积极采纳。检察机关还协调案发地政府,在辖区乡镇公益性岗位中增加渔业资源保护职责。同时,从涉案人员源头防控视野出发,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农业农村部门选择在“赶场天”邀请任河(万源段)流域覆盖的乡镇干部群众代表前往观摩见证,公开宣布对冯某某的不起诉决定,并现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对长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效果进行宣讲,对执法人员依法收缴的各类非法捕捞工具进行了现场公开销毁,并公布了相应的举报电话。
如今,昔日的案发地,真诚认罪悔过的冯某某拿着检察机关发放的“十年禁渔”小册子,时常引导着周边的群众:“现在国家实施了长江十年禁渔的政策,任河的鱼捕不得了”,破坏者变成了“吹哨人”。而更多的周边群众在法律与天理的教育下,也认识到“只有把任河保护好了,才能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生产生活资源”的道理,纷纷加入到了“守护人”的行列。
(祝军 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