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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六•一】法护朝阳,大竹法院在行动

来源:大竹县人民法院 作者:吴沛倩 潘小凤 发布时间:2021-06-01 13:55:04

为有效贯彻落实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政策,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达州市大竹县人民法院从审判职能出发,多角度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是行使审判职能,持续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2020年以来,大竹法院依法审结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刑事案件18件19人,对涉案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至十六年不等的刑罚。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原则,采用圆桌法庭方式审理案件,并积极落实回访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发挥“教育、感化、挽救”作用。同时,在抚养费纠纷、抚养权变更纠纷、离婚纠纷等案件中,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真实意愿,全面考虑未成年人成长所需条件,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延伸审判职能,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未成年人的接触和沟通,深化法治教育效果。主动“走出去”,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20年以来,大竹法院共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13次,法官们从防止校园欺凌、禁止打架斗殴、禁止敲诈勒索、禁止偷盗、防止人口拐卖、认识法治文化、禁毒、性教育等多个方面向未成年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采用“线上+线下”模式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线下开展庭审进校园的同时,与县教育管理部门建立长期协作机制,采取网络在线旁听庭审、听取讲座的方式,让更多学生在校内即可方便快捷地接受到生动鲜活的法治教育,以此引导青少年从小学法、知法、守法,提升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积极“请进来”,开展“法护朝阳,爱伴成长”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邀请师生走进法院,让学生们与法 “零距离”接触。通过让学生们旁听案件庭审,开展模拟法庭,参观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法治活动场所和诉讼服务中心,聆听讲解等方式,给予其生动、直观、形象的法治体验,让法治理念厚植心间,伴其成长。2020年以来,共有师生7000余人通过以上多种方式受到法治熏陶。

三是推进综合治理,筑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墙。通过发出司法建议、召开座谈会、联系村社、家庭回访等方式,促使社会各界进一步重视在各类案件中显现出的涉未成年人社会管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促进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积极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将结案后相关延伸工作纳入诉源治理范畴中,做到“早重视、早预防、早处置”,携手搭建更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环境。

吴沛倩 潘小凤)



责任编辑:李位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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