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我为群众办实事】大竹县司法局高穴司法所率先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来源:大竹县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27 13:50:37

近日,继达州市大竹县高穴镇政府“巴山大讲堂 — 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会议之后,高穴司法所所长周厚军对人民调解员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高穴镇9个村、2个社区换届选举新任的村支两委干部及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周厚军结合自己在乡镇司法所工作20多年的调解经验,对《人民调解法》和新时期如何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生动的讲解。同时阐述了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具有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便民、利民、不收费等特点,是化解各种民间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我国解决矛盾纠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了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对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培训是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后的首次法治培训,新任两委干部学习热情高,认真听课并做好笔记。通过培训,两委成员对人民调解工作有了较全面的认识,明确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信心。对“党史学习教育+人民调解工作培训”形式,大家表示这样的学习培训很接地气,受益匪浅,学党史能明理崇德、增信力行,学人民调解法能实实在在地提升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用为民的情怀和法治的思维做好基层各项工作,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筑好坚实的“第一道防线”。


责任编辑:李位川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