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宣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4小时内执结3起执行案件,3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钱款共计15万元。
向某某、刘某某因不主动履行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赔偿款项,被我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一方面依法冻结扣划刘某某银行账户下的足额存款,另一方面到向某某户籍所在地社区调查其行踪,多次通过电话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向某某主动来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全部钱款6万元。
就在向某某履行钱款的同时,另两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廖某某也主动找到承办法官偿还借款。为尽快帮助两名申请执行人拿到欠款,执行干警多次从情理、法理角度对廖某某做思想工作,警示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在多次教育引导下,廖某某最终认识到错误,主动来院偿还了两起案件的全部借款9万元。
高效执结3起案件,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是宣汉法院执行局的一个工作缩影。我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龙洪霞)